一 、 有 情 有 義 。 演 藝 界 一 如 鬥 獸 場, 競 爭 慘 烈 , 但 梅 艷 芳 竟 可 做 到 知 己 遍 天 下 , 當 有
超 人 之 待 人 處 世 態 度 。 o係 圈 中 從 未 聽 過 佢 壞 話, 單係 呢 項 修 為 已 不 得 了 。 此外 , o係 扶 掖
新 人 上 位 方 面 , 梅 艷 芳 之無 私 豁 達 態 度 , 絕 對 罕 見 。
二、 舞 台 上 不 斷 創 出 驚 喜 , 作 戰 至 最 後 一 秒 。
三、 關 心 社 會 , 關 心 他 人 。 梅 艷 芳 一 生 曾 參 與 過 o既 明 暗 善 舉 , 多 不 勝 數 。 特 別 係 「
六 四 」 民 運 時 , 義 無 反 顧 , 不 惜 犧 牲 國 內 市 場 , 亦 要 挺 身 而 出 , 對 追 求 之 信 念 作 徹 底
堅 持 。
說 來 , 不 少 娛 樂 傳 媒 實 在 欠 梅 姐 太 多 。 生 前 為 市 場 , 不 惜 將 呢 位 巨 生 o既 私 隱 全 面 曝 光
。 佢 死 後 , 亦 為 o左 市 場 , 假 惺 惺 作 歌 頌 , 令 人 齒 冷 。
寫 此 稿 時 , 我 阿 活 思 緒 紊 亂 , 總 的 一 句 , 梅 艷 芳 雖 己 離 去 , 但 留 下 之 高 尚 情 操 及 奮 戰
精 神 , 必 永 存 港 人 心 中 , 絕 不 會 隨 風 而 去 。
文 : 活 力 先 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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